江潮讯(记者 张红)5月12日,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将查处收缴的两只画眉,在杨桥水库风景区放归自然。同日,该局对一名无证非法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市民依法作出处罚:一、罚款1500元;二、没收非法饲养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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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饲养(张红 摄)
经查,市民杨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其积极配合执法、主动整改,执法部门依法从轻处罚。
记者从江阳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近两年来,根据群众反映,该局已成功救助长耳鸮、红嘴相思鸟、红嘴蓝鹊、鵟、果子狸、松鼠等野生动物3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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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归自然(张红 摄)
工作人员邓潜鑫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画眉、红嘴相思鸟、红胁绣眼鸟、百灵等大家熟悉的传统笼养鸟,现已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证饲养、收购、出售均涉嫌违法。此外,网络上常见的金刚鹦鹉等鸟类,在泸州也不允许私自饲养。
广大市民要注意,切勿擅自购买、饲养、贩卖保护鸟类,避免触犯法律。如发现非法饲养、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野生动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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