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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泸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江潮 2026-05-26 19:34 14

近日,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泸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通知》指出,要坚持“查真隐患、真查隐患、真治隐患”,组织专业力量或聘请专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方面的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在排查整治范围方面,要按照“7+N”工作体系,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灾防治、森林防灭火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7”即:《泸州市进一步加强七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的若干措施》明确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7个重点行业领域。“N”即:其他行业领域,以及不属于企业法人单位的小微单位、自然灾害点位等。

在重点工作任务方面,《通知》提出,要真查真治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管理、动态清零,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整改销号。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其他典型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区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要分级分类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狠抓培训提能。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压紧压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理清岗位职责、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提升一线岗位操作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查找问题根源的能力水平,防止因责任悬空引发事故。

从严监管执法。属地和行业主管(安全监管)部门既要检查、更要执法,还要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既整改问题、更加强防范,及时开展执法“回头看”,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忽视隐患整改。

从严考核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期间,将定期通报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提醒敦促、约谈等措施加强督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按照“一个区县一个区县地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过”要求,检查各区县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从严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走过场、敷衍塞责,导致事故发生或重大事故隐患屡查屡有的,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严格调查属地、行业主管(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通知》还明确,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必须坚持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市级有关部门从“条”上发力,按照“7+N”工作体系分工,依据“三管三必须”、部门“三定”方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明确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的排查整治内容、范围、分工等,确保所管行业领域不重复、不遗漏。各区县(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从“块”上推动,统筹做好本辖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来源: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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