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压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整治“线上美颜、线下脏乱”“幽灵外卖”“无证经营”“未经备案从事食品经营销售”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外卖就餐安全,现将近期查处的网络餐饮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瞒天过海”善伪装——“干拌”真身来亮相,难逃法眼速整改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餐饮店厨房操作台上发现有待凉拌出售的牛肉,但现场未发现有制作凉菜的专间。该店在外卖平台销售的“干拌系列”栏发现“凉拌牛肉¥25”字样及图片,企图“套马甲”蒙混过关,未经备案从事食品经营(销售凉菜)、网络食品经营范围与备案范围不一致的的行为。当事人被责令整改并依法处以警告。
警示:规范经营勿侥幸、严于律己保平安——任何试图通过“障眼法”超范围经营的行为,终将面临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案例二
心存侥幸难逃脱—— 一丝一毫要注意,规避风险要牢记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储存草本料包、干豆腐皮、淀粉和小苏打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将发霉木筷子与干豆腐皮一起放在地面的塑料箱中;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被责令整改并依法处以警告。
警示: 从事后厨食品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储存食材应当完善标签标识;贮存食材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采购食材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索取销售品证,并保存相关证明、相关证明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案例三
法纪意识要牢记——“超范围经营”要不得
一家备案证登记主营项目仅为热食类制售备,无兼营项目的小食品经营店。但在实际经营中,在外卖平台店铺销售凉菜食品(冷食类食品)“凉拌牛肉”的行为与备案范围不一致。当事人被责令整改并依法处以警告。
警示:遵规守法来经营——任何试图通过“蒙混过关”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最终逃不掉执法部门的监管法网。
案例四
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无小事——抽检来把关
国检公司受市场监管局委托对某餐饮店面点“红花卷”进行抽检,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红花卷抽检不合格的行为,当事人被依法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警示:严守食品添加剂使用底线——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勿抱侥幸心理。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食品安全无小事,网络餐饮不是“法外之地”。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守法律底线。消费者如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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