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潮讯(记者 张红)“卖掉旧房子,一年内新买一套,还能退一笔个税,实实在在省下真金白银。”在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大厅,前来咨询政策的市民李先生算了笔账,言语间透着满意。8月3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获悉,广受关注的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已明确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换房家庭均可继续享受这一惠民红利。政策实施近三年来,江阳区有129户家庭受益,累计退税金额达57.74万元。2026年已办理12笔退税,退还税款4.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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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张红 摄)
走进江阳区办税服务大厅,“住房交易专窗”前时不时有市民前来咨询。“政策依据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2026年第3号公告’,适用期限从2026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整个泸州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蓝田税务分局分局长杨先全介绍,申请条件清晰明了——先卖旧房后买新房,买卖时间间隔在一年之内,且新旧两套住房的产权人一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政策红利仅面向普通居民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等商业类房产不在退税范围之内。
退税额度如何计算?杨先全给出通俗解答:新购住房价格不低于原出售住房价格的,此前卖房所缴个人所得税全额退还;新购住房价格低于原出售住房价格的,则按新购住房价格占原出售住房价格的比例,退还相应部分税款。“规则简单明了,群众一听就懂,办起来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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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张红 摄)
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江阳区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大厅开设住房交易专窗,安排专人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将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清晰完整地告知每一位来访者。不便前往大厅的市民,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足不出户便可掌握政策细节。
“这项政策既为改善型购房家庭减轻了实实在在的负担,也有力促进了二手房市场流通,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杨先全表示,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至2027年底,预计将有更多换房家庭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包”,让安居梦更有温度、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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