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潮讯(王骏千)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江阳区分水岭镇成功创建“全国文明镇”、分水岭镇董允坝村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同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还发布了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泸州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江阳区邻玉街道先锋村、华阳街道西岸村、黄舣镇罗湾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称号,廖胜利家庭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泸州师范附属小学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附原文链接: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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