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泸州市江阳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含泸州市第一中学校附属幼儿园、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泸州市新马路幼儿园、泸州市滨江幼儿园、泸州市梓橦路学校附属幼儿园、泸州市丹艳路幼儿园、泸州市景坡路幼儿园、泸州市康城路幼儿园、泸州市龙腾路幼儿园、泸州市春华路幼儿园、泸州市云峰路幼儿园、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华美路分园、泸州市新马路幼儿园大岩山分园、泸州市铜店街幼儿园华新路分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按户籍就近划分招生区域原则。主城区各公办幼儿园根据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招收具备划定辖区范围内的适龄户籍幼儿。家长自主选择该片区内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二)坚持按编组抽分办法录取幼儿原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幼儿园当年计划招生数,则采取编组抽分方式录取幼儿;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幼儿园当年计划招生数,则录取全部幼儿。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
(三)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主城区各公办幼儿园要完善本园的招生公示制度,从发布招生信息、报名到录取全程全面公开,严格按政府定价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新投用2所幼儿园(泸州市新马路幼儿园大岩山分园、泸州市铜店街幼儿园华新路分园)纳入泸州市春华路幼儿园、泸州市云峰路幼儿园、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华美路分园所在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主城区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划片区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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